驻张高平服刑监所检察官:制造冤案的人一定要追究

2013年04月05日02:39  金黔在线-贵州都市报

  4月2日晚,张高平在北京王府井大街。京华时报记者谭青摄

  “张高平在新疆石河子监狱哭诉喊冤时,他眼中闪烁的希望之光打动了我。”4月2日,已退休两年的新疆石河子检察官张飚对记者说,听到张高平叔侄被宣告无罪释放,他流下了眼泪,为他们高兴了好几天。

  多次发函浙江无果

  2005年,张高平被押至新疆石河子监狱服刑,当时张飚是石河子市检察院驻监所的检察官。

  2007年夏天,监狱民警向张飚反映有一个服刑人员不断申诉。当时张飚和另一名检察官与他见面,他痛哭流涕,说是被冤枉的,而且写了一份申诉材料。之后,张飚和同事把材料转给了浙江省高院。

  张飚说,当时石河子市检察院调阅了张高平案件的相关材料,发现了几个疑点。自己多次向浙江省高院、检察院发函,反映此案疑点,但并无进展。

  此案的重大转折,是跨省作伪证的“证人”袁连芳被张高平从一份法制杂志上认出。石河子市检察院经调查核实,两起案件中的袁连芳是同一个人。

  2010年张飚退休时,给张高平叔侄的辩护律师发了这样的短信,“我今年就要退休了,张辉、张高平的案子我希望你不要放弃。每到夜晚,我想起张高平向我哭诉被刑讯逼供冤案的情形,我都无法入眠。”

  刑讯逼供一定要追究

  3月26日,叔侄二人被法院宣判无罪后,张高平第一时间给张飚打了电话。

  张飚每天都在关注媒体对此案的报道。3月30日,张高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,对那些刑讯逼供的人不想追究了。“我当时非常气愤,立即打电话告诉张高平,这样的说法不对,该追究的人一定要追究,对他们的仁慈就是对社会正义的不负责。”张飚说。

  张飚说:“我只是尽了一个检察官应尽的义务。”

  (原标题:驻张高平服刑监所检察官:制造冤案的人一定要追究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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